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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厦门翔安区南部新城中心区小学秋季划片招生范围一览

    时间:2022-06-20 13:41:11  编辑:好蚂蚁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366次   【】【】【网站投稿

    相关阅读:2022年福建厦门翔安区小学各类招生对象报名登记时间及录取办法

    (一)申请所在片区学校就读的“两一致”适龄儿童

    1.招生对象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1日。超过截止日期,但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提供家庭户口本、产权证明等至翔安区教育局(翔安投资大厦九楼911室,下同)登记,届时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片区内“两一致”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各小学应于报名前1周在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

    2.登记时间

    (1)2022年6月10日至15日。家长需电脑登录“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https://ixm.xm.gov.cn)或微信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2)2022年7月10日至11日。因网上登记时尚未落户、无上网条件等原因无法网上登记的,可携带户口本等材料到片区学校登记报名(网上登记审核通过对象不必再到片区确认)。

    (3)片区内的“两一致”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登记的,视为放弃在翔安区就读学位。逾期需要回原籍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3.“热点学校”(即厦门实验小学翔安校区、新翔小学、实验学校小学部、第二实验小学滨安校区、舫山小学、金海小学等)片区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持有片区屋产权的(父母双方或父亲、母亲其中一方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以上,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户籍落户及片区实际居住均应在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2)适龄儿童的父(母)亲确无房产,父(母)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3)适龄儿童的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实际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4)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热点学校”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当主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数超出学位数时,除符合“两一致”外,各校可根据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招生方案报教育局批准后提前预告公布。未被“热点学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到周边有学位的学校。

    非“热点学校”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数超出学位数时,招生录取办法参照“热点学校”。

    翔安实验学校、新圩学校2022秋季(含本年度)以后入学的小学生毕业后直升本校初中的,必须符合学校初中部片区招生规定。

    未在学校划定片区内的住宅小区“两一致”适龄儿童,由翔安区教育局做好统筹安排,原则上与楼盘所在地社区(不含城市社区)的适龄儿童一同进入对应小学就读。对应小学为“热点学校”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到其他学校就读。

    5.各校具体注册时间由录取学校通知,注册时应提供的材料:

    (1)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申请跨片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因客观原因造成就学困难,要求跨片区报名的,须由家长申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统一于2022年7月10日至11日到申请入学的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登记。没有参与6月10日至15日片区登记的,不得申请跨片区就读。

    1.因购房未落户、父母工作调动等实际原因造成的户口与实际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可凭户口本、产权证、单位证明资料等到申请入学的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登记(本区热点学校不接受跨片区报名,家长可于上述规定时间到翔安区教育局登记)。

    2.2022年秋季,一附小、第三实小、第六实小、翔城小学、金海二小、振南小学、火炬实验学校等新开办学校在保证接收片区学生及拆迁、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台胞等各类政策性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入学的前提下,每校面向翔安区户籍适龄儿童(不含上述所有学校片区内适龄儿童)各招收50名补充生源。申请跨片区只能填报以上其中一所,不得兼报,发现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当报名人数超出可提供学位时,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以上两种跨片区申请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请跨片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填写《翔安区小学跨片区申请表》,由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连同有关资料于2022年7月13日前报区教育局,逾期不再受理。

    (三)翔安区集体户适龄儿童

    学校在接收片区内“两一致”及各类政策性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入学后招收集体户适龄儿童。

    1.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7月11日。家长电脑登录“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https://ixm.xm.gov.cn)或微信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没有参与登记的,不得申请跨片区就读。

    (2)志愿填报:7月17日至18日。经审核符合入学申请条件的集体户适龄儿童应在此期间登录“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http://ixm.xm.gov.cn)填报入学志愿。

    (3)统筹入学:7月12日至8月31日落户的,由其父(母)提供户口本至翔安区教育局登记,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可依据在翔安的居住地填报志愿学校(由区教育局于7月17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志愿一旦确定,不得更改。未按照要求填报或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翔安区就学机会。

    (2)录取顺序:在录取完“两一致”适龄儿童后,采取“落户时长优先、遵循志愿统筹”的办法进行录取。本区集体户适龄儿童按集体户适龄儿童户口落入翔安区时间排序,并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落户时间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

    (3)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亲已在翔安区购买产权超过50%以上的新建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因尚未交房导致无法实现“房户一致”,可参照“申请跨片区就读的适龄儿童”报名办法,于2022年7月10日至11日到申请入学的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登记(“热点学校”不接受跨片区报名,家长可于同一时间到翔安区教育局登记接受统筹安排入学)

    (4)已经报名参加新开办学校补充生源招生并被录取的集体户适龄儿童,不再参加本轮集体户志愿报名。

    (四)各类政策性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1.港澳台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

    (1)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适龄儿童,因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翔安生活,申请在我区就学的,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文件通知,于2022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厦门市台联”微信公众号“就学备案”入口申报相关信息(错过网上登记时间的,可携带有关材料与6月18日前到区教育局申报),经市台港澳办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2)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就学的,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其父亲(母亲)为翔安区户籍的,到其父亲(母亲)户籍地片区学校报名;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其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华侨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就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侨办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到居住地片区学校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外籍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就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居住地片区学校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及外籍人员子女办理入学须于21日到翔安区教育局现场清理提交审核相关证件和材料。

    2.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入学

    (1)根据《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保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精神,人才子女可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即日起至6月21日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人才子女就学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志愿并提供相关材料后,由区教育局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精神,符合以上文件要求的对象须即日起至21日至翔安区教育局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本区征拆户子女就学

    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实际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由家长到户籍所在地镇(街)申请,填写就学志愿,后由镇街审核盖章确认后汇总提交至翔安区教育局接受统筹安排入学。(镇街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6月21日)

    以上各类政策性教育优待照顾对象需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料审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请积分派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符合积分入学报名条件的非翔安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8日至27日。网络报名方式:“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ixm.xm.gov.cn)或微信公众号“i厦门”。具体招生办法详见《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翔安区2022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厦翔教〔2022〕54号)。

    2.欲申请在我区入学的非翔安区户籍适龄儿童参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登记的,不得参与积分派位或统筹入学。

    3.未经区教育局同意,各校不得接收已经派位录取到其他学校的适龄儿童。派位结果不能更改,若发现违反者,取消该生入学资格,由监护人负责送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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