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决定面向社会招收职业见习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见习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符合厦门生源界定范畴,即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均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已持有毕业证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无用人单位办理过社会保险。
二、见习岗位要求
1.具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有团队意识和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2.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如Word、Excel等)的基本操作;
3.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三、见习政策及待遇
1.见习期限:半年至一年;
2.见习待遇:见习生活补助标准为2233元/月(按30日计发,每日74.43元),按月发放至见习人员个人账户。见习期间市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起(满额为止)